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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7日星期六

谁也不是一步登天

这两天看了杨绛先生的两种不同作品集。其中有一篇谈翻译的文章是作者2002年写的,我头一回读,让我了解了杨绛先生从事翻译工作的来龙去脉。

杨 绛最初是学政治学的,但她对本业却并不感兴趣,后来走上了文学之路。我最喜欢她的散文,文章畅达,文笔自然,读来亲切,比如《忆傅雷》和《记杨必》这两 篇。也爱看她写的小说,比如《洗澡》这本。她四十年代的时候曾写过两本话剧,这次也拜读一二。当然,我最关心的还是翻译这部分。杨绛先生翻译的《堂吉诃 德》和《小癞子》都是名译,她的翻译心得一定不少。之前看过杨绛先生写的《失败的经验——试谈翻译》,收入《杂忆与杂写》那本集子。这回又惊喜地发现杨先 生02年又写了一篇《记我的翻译》,收入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年《杨绛作品精选》散文第二卷。杨绛先生在《忆傅雷》一文中提到,她解放前翻译的一篇小短 文得到傅雷称赞,当时以为傅雷只是照例敷衍,杨绛也照例谦逊一句。而傅雷却发作道:“杨绛,你知道吗?我的称赞是不容易的。”杨绛说自己“当时颇像顽童听 到校长错误的称赞,既不敢笑,也不敢指出他的错误”。她认为傅雷虚怀若谷,因为“只有自己虚怀若谷,才会过高地估计别人”。真是为老辈人的治学处事态度感 动。这是篇什么样的译文呢?《记我的翻译》里头给了说明。40年代的时候,储安平向杨绛约稿。当时,杨先生正在读Oliver Goldsmith的散文《世界公民》,于是就选了一段翻译,名为《随铁大少回家》,发表于《观察》。恰巧前几天在国学数典论坛上看到有网友发了《观察》 的电子书,于是,我查阅了《储安平与<观察>》,在第二卷找到了这篇文章,从我读的一部分来看,感觉翻译的确实不错。

50年代,杨绛动手翻译法文小说《吉尔·布拉斯》,译完后请钱锺书校订。钱锺书成了“校仇”,用力在稿纸上画红杠杠,说“我不懂”。
——“书上这样说的”。
——“我不懂”。
这就是说,原文没有译过来。于是,我知道了,好译文都是通顺的,读不懂,就是没译好。

杨绛先生笔耕不辍,等到她译完《堂吉诃德》之后,翻译功力已经十分了得了。

傅 雷先生是公认的大翻译家,法文翻译的成就很高。他的译文标准高,一辈子严格要求自己,译文才成了传世杰作。傅雷先生20岁出头就开始翻译法文作品,令我辈 叹服。但他早期翻译的作品也不尽是精品,经过傅雷先生一次次反复修改,反复琢磨,多次重译才真正日臻出色。我第一次读《约翰·克里斯多夫》的时候,同时给 罗曼·罗兰的小说和傅雷先生的译笔迷住了。我在想,傅先生早期翻译的作品是怎么样的?越是他这样的高手,我越想了解他最开始起步的路。因为我也想追随他 们,一步步走下去。

后来买了《傅译传记五种》,看了杨绛先生的序文,对内容非常期待。可是读了《弥盖朗琪罗传》觉得很难读下去,和《约翰·克里斯 多夫》的译笔不是一个水准。看了《傅雷和他的世界》列的傅雷主要译著年表,才恍然大悟,这部传记傅雷先生后来没有重译过,仍是30年代翻译的初稿。所以看 起来有些费力。而其它的译作,傅雷先生都多次修订,有的曾推倒重译。这些译作,就是傅雷先生在翻译路上的一串串足迹。

谁都不是一步就能登天的,循着前人成长的足迹,我也一定能找到自己的一片天地。

十月二十四日夜

2007年6月6日星期三

高手的境界(二)

最近在读William Makepeace Thackeray的Vanity Fair,主要目的是想学习翻译。跟杨必老师学。当初无意中买到杨必译的《名利场》,读起来极为顺畅,句句都是极地道的中文,所以印象很深。后来知道杨必是杨绛的妹妹,复旦大学的英文教授,了不起的翻译家。

我的英文水平有限,尤其是读这种19世纪的作品,有不少地方都只好“不求甚解”,杨必先生的译作倒成了我的参考书。跟她学,英文、中文都有长进。

据说翻译的风格有两种,直译和意译。直译的特点是,语言格式“忠实”原文,这一派以逻辑、涵义为传达内容的重中之重。译文到了读者手里,是否读的下去,就听之任之,撒手不管了。据说法律文书为了完整转述原文,多用直译,有时候还怕不保险,在译文下面加上一句:如果译文有表达不清楚的地方,以原文为准。(但我也曾在一本介绍知识产权的书里面同时读到通畅明白的法律译文和诘屈聱牙的译文,那两篇对照起来,感觉完全不同);另一派是意译。主张传神,用纯正的中国话讲外国的事。读者比较喜欢这类,尤其是意译的小说,因为读起来不费劲,合乎中文的习惯。不过,有的时候,这一派的译者不容易收住脚,难免添油加醋,甚至改头换面,让原作者和知情的读者好不气愤:怎么可以乱改乱涂?看来,“戴着枷锁跳舞”真不容易。舞要跳得优雅,要仿着创作人的动作、神态,表达他的意愿,枷锁是铁定了要戴的,可是这枷锁又影响观瞻,最好是隐形的,只有这样,这场舞才漂亮、传神,观众才乐意看。

杨必语言功底深厚,翻译的《名利场》真是传神达意、恰到好处,读来轻松惬意。看看我摘的一段中英对照:

原文:

Miss Wirt and these two affectionate young women so earnestly and frequently impressed upon George Osborne's mind the enormity of the sacrifice he was making, and his romantic generosity in throwing himself away upon Amelia, that I'm not sure but that he really thought he was one of the most deserving characters in the British army, and gave himself up to be loved with a good deal of easy resignation.

杨必的译文:

乌德小姐和两位热心肠的女孩儿常常很恳切地点醒乔治,说他委屈自己错配了爱米丽亚,真是绝大的牺牲,过度的慷慨。乔治把这些话听熟了,大概到后来真心以为自己是英国军队里面数一数二的大好佬,便死心塌地等人家爱他,反正这也并不是难事。

我最开始看这一段原文,虽然里面的字都认得,但最后一句就不大明白,如果让我翻译,恐怕译文就是乱糟糟的了。原文有个so...that...句型,初中时候就知道是如此……,以至于……的意思。可是杨必的译文中却不露痕迹,她把这层关系“化”到句子里面了。gave himself up to be loved with a good deal of easy resignation这句,“gave up”(放弃)变为“死心塌地”,“to be loved”(被爱)变为“等人家爱他”,最后的连带结构“with a good deal of easy resignation”也一刀砍下,译为“反正这也并不是难事”。这么一对照,得到杨必老师的提点,我才恍然大悟,意思全明白了。然后就是无比佩服她。一整段英文译成中文,语气依旧,意思完全没有添补,只是换上了地道的中文衣裳,真是又传神、又漂亮。单看这一段译文,把外国名字换成张三李四,不就是一段很好的中文文章么。杨必先生英文底子厚,对英文的悟性高,而中文在她手中更是不在话下,功力如此深厚才有这样的好文章。

不指望一下子练成这种境界,咱学一点儿是一点儿。

2007年5月12日星期六

知识增加信心,态度改变人生

布克尔·华盛顿的自传《力争上游》记述了华盛顿如何白手起家,坚持自己的信念,从最卑微的地位、最艰苦的环境一路走来,最终成就了教育的梦想。

他出身奴隶家庭,尽管生活困苦不堪,仍有母亲和哥哥不断鼓励、支持,尽可能创造条件,帮华盛顿改善生活、把握命运。作者描述了童年时期的艰辛生活。他们是黑奴,日子过得很苦,然而华盛顿记忆中,做黑奴的日子,并非充斥着仇恨、冲突、对立。他的叙述温和得多。他甚至拿黑人奴隶和农场主和睦相处、感情深厚的事例,想要人们相信:奴隶制废除后,黑人和白人不必对立,应该融洽相处。没有谁愿意做奴隶,作者也渴望自由。作者所说的话让我感到真诚,感到真实。

正如书名一样,作者怀着积极向上的态度对待生活。求学的路上,他身无分文,饥寒交迫,但却坚持走到遥远的异乡读书,希望通过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他的种族同胞的命运和生活。他锲而不舍,认定了只要努力做事、做到别人无可挑剔,自然会得到别人的尊重的信念。他是个务实的人,相信自己的力量;行动的时候心无旁骛,只知道抱定目标,尽全力做事。所以,尽管他所处的时代十分混乱(他书中某段提到了3K党)、种族歧视盛行,但从他的描述中,看到的都是积极的一面,困难成了他的动力。

他渴望受教育的机会,为此不惜代价。刚获自由之时,他抓住一切机会识字、读书。当听说外省开办了职业学院,招收黑人子弟,他不顾一切奔去。一个人的喜好从日常生活中就能看出,比如,一个有爱心的人,有心资助别人上学,但手头并不宽裕,而他并不会等到变为富翁才出手相助,他会想尽办法行动。(我的爱心不够,反省一下。)

华盛顿深知知识的重要,他清除地看到,教育能改变他的种族同胞的命运。所以,他毕业后,也毅然走上教育事业的道路。由于他个人的努力,很快得到他人的赏识、重用。当外省一个黑人聚居区要设立一个师范学校时,华盛顿得到了实现抱负的机会。他白手起家,困难重重,很多时候是光杆司令,但他坚持不懈;一开始,一个老师教十几个学生,在租来的一间破房子上课;慢慢地,他以自己的信誉和真诚筹得资金,学校盖了自己的校舍。十几年过去了,规模越来越大。虽然创业艰难,经常有停办的危机,然而到了最紧急的时刻,往往能够化解。他的毅力可见一斑。这大概是他取得成功的第一原因。

身为校长,他有自己的教育主张。在华盛顿眼里,上学读书的主要意义不是为了脱离体力劳动,去做官当绅士;他觉得教育即生活,学生获得的知识应该能解决他们的生计,能教会他们一技之长,凭自己的劳动过自由的生活(这种看法和陶行知的观点是一致的)。从当时的社会环境来看,黑人刚获自由,生活的秩序尚未建立,黑人民众的知识水平还普遍低下;华盛顿的这些主张充分考虑了实际的情况,他认为教育不可好高骛远,不顾现实;应该脚踏实地,真正让同胞受益。教会学生生存的本领,比什么都强。因此,华盛顿认定,他那所学校要培养学生对劳动的热情,教会学生以平常心面对生活,体会生活。培养总统、科学家的重任,不在学校的考虑范围。华盛顿带领学生开荒种地,自给自足;让学生参与校舍的建筑(学校甚至自制砖块,后来成了一个很赚钱的校办产业;华盛顿的一个儿子就是制砖专业毕业);自己建餐厅,自己盖宿舍……。学生参与了这些活动,实践能力大大提高。学校培养了大批的专门技术人才。假设他最初要建立一所普通的大学,恐怕就没有这么成功了。能结合实际,面对现实是华盛顿取得成功的第二大因素。

这所学校在发展过程中经常陷入财务困境,然后又总能募得捐款,险境逢生。华盛顿校长也自始至终为此奔波。为了筹款,他要跑很多地方,见很多人;不管多困难,他总是尽自己的职责,以真诚向别人讲述他的事业。有一次,他跑了很远的路去见一个企业家,花了很多时间向那人宣讲,可是最终筹到的钱却少得可怜,然而,几年后,在学校面临财务困难的时候,这位企业家寄来的大笔捐款解了燃眉之急。企业家愿意捐大量的钱,是因为他看到华盛顿的工作带来的影响,发挥的作用。华盛顿用行动赢得了信任。他谈到,会赚钱的人自然也会花钱,所以富人捐款时希望他们的钱真正能起到作用。筹款的时候就是要让捐款人相信,他的钱会用到刀刃上。

筹款的过程,也是华盛顿宣扬自己的思想,让世人了解他的事业的过程。他经常面对公众演讲,练就了好口才。人们也逐渐了解了他从事的事业,理解了他工作的重要性,因而也更加支持他。在黑人和白人之间,华盛顿是个温和的中间派。但是他对自己确信的观点从不动摇,态度坚定。能在种族之间的激烈论战中做到这一点,确实难得。华盛顿总是怀着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他相信依靠不懈的努力,一定能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黑人种族的命运,让同胞的生活一步步好起来。这种积极的态度又是一个重要的成功因素。

想干好一个事业实在不易,但有了信心,有了积极的态度,有了勤劳的手脚,路也许就不那么难走了。

2006年12月1日星期五

柴、米、油、盐、酱、醋以及茶

标题很怪,好好的“柴米油盐酱醋茶”读的多顺口,硬生生给破坏了。就是这可恶的“以及”。其实也不关“以及”的事,要怪就怪英文“and”,因为认真的翻译总怕漏了字,逐字对着译过来,于是就有了讨人嫌的蹩脚句子。

这两天翻译新闻,都不那么轻松,要么题材不熟,要么自个脑子笨,想不出像中国话的译文。折腾的眼睛痛,看不得屏幕了。幸好在当当上淘了几本书,刚收到。索性关机,躺在床上,背后垫着被子,舒舒服服的看书去了。

里面有本专业书,《余光中谈翻译》。现在我也可以自诩是搞翻译的了,所以这是我的专业书。我和很多人一样,只读过余光中《乡愁》,因为是课本里头的,也因为里面提到邮票,印象深。我看过思果先生几本论翻译的书,思果多次提到余光中和他观点相同,他们中文功底都不错。有蔡先生引见,我也来受受余教授的教诲。果真有收获。开头那句话就是书里头的例子。白纸黑字单独列出来,才觉得这个“以及”夹在当中有多别扭,于是恍然大悟,这两天翻译新闻的时候就尽量注意,一留心,果然很多“和”、“与”、“以及”都可以省掉。哈哈。

和思果的主张一样,余光中也反对“的的不休”。书中举了很多例子,比如《红楼梦》,一大段文字没有几个“的”;两位还专门制作了反面教材,试着改写《红楼梦》某片断,结果发现,“的的”用多了,真是不如原文流畅自然。白话文里头“的”很多,当然也不可少,不过确实该少用。尤其翻译的时候,得时时敲敲自己,这个“的”能不能省?那个“的”能不能删?因为英文文法和汉语不同。这句话也是今年才慢慢认识到的。自我摸索的过程的确不易。书里头,翻译家给普通译者指出一些问题,实际中很该警戒。我发现里面有些问题我自己也琢磨过,比如英文喜欢写one of the best...,意思是“最优秀的……之一”,这个“之一”有时候读起来不顺当,有的场合,译文可以变通一下,不必总是……之一;再比如,英文行文比较讲究逻辑,中文的前后关系则多隐含不露。看起来英文比较缜密。几个小发现也让我稍稍得意。想到这一点,我也觉得自己用了功。不是完全没进步。

看了两位的书,“的的不休”、“被”、“进行”、“做出”也成了我的眼中钉。以前这样值得痛恨的译文不知我做了多少篇。今后要改正了。现在养成了个习惯,看电视喜欢注意字幕,发现新闻、科技节目说的话,“被”字可真不少;现在我明白了,这个字中文里面完全可以不要。还有“进行”二字也最罗嗦,还喜欢拖家带口,没完没了。所以啊,没事别去用“的”、“被”、“进行”。文字简练清楚才好。如果读到这篇帖子,也认同这一点的话,敬请防着这几个字。

上回看董桥写的文章,也是讲反对译文欧化的,他描述的好,说做翻译的人,每逢要凑合着写晦涩难懂的译文,应该想想思果先生的话,警醒一下,因为思果先生要是看到这种欧化译文,肯定会连称可怕,鼻子朝天,不屑的撂一句,这是中国话吗?我觉得董桥说的很形象。

另外,余教授分析了推行白话文以来作家的文字,发现早期的作家,很多名气还不小,他们的白话文真不够好。过去读初中,老师让背诵朱自清的《河塘月色》,意境是很美。不过文字呢?经余光中一分析,果然也不算经典。现在想想,这样的文章还是不背的好。“白色的鸭也似有一点烦躁了,有不洁的颜色的都市的河沟里传出他们焦急的叫声。”这是何其芳写的,真拗口。没看过他的作品,这是书里面节选的。可能那时候还没个标准,只是图时髦。再一个,我私下估计,是不是他古文基础不好。但凡古文基础好的,那个时候即使极力鼓吹写欧化的中文,他们写的文章也不会差,底子厚啊。当然,欧化风潮之中更风流的也有,余教授推崇钱钟书先生的中文,张爱玲的中文,称为“西而化之”的典型。以后有机会准备多看看他们的文章。

我们翻译的目标是,写纯正的中文。